公示|兴化市领导干部任前公示(2017)第9号
为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,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,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,根据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规定,经市委研究决定,对下列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。公示时间为2017年9月4日至2017年9月8日。如发现公示对象在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等方面存在问题,可以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等形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(监督电话:83326182)。
中共兴化市委组织部
2017年9月3日
公示人选基本情况
1. 陈元荣,男,周庄镇人。1974年12月出生,1996年10月参加工作,2005年8月入党,大学学历。现任市纪委常委、市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(主持工作),拟任市委巡察机构正科职干部。
2. 张竹森,女,竹泓镇人。1977年3月出生,1999年12月参加工作,2002年11月入党,省委党校大学学历。现任市纪委常委、市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(主持工作),拟任市委巡察机构正科职干部。
3. 刘广洪,男,昌荣镇人。1971年5月出生,1989年3月参加工作,1994年6月入党,大专学历。现任市委组织员、组织部综合干部科科长,拟任市委巡察机构正科职干部。
4. 朱正兵,男,下圩镇人。1972年5月出生,1993年8月参加工作,1999年11月入党,大学学历。现任市纪委办公室副主任,拟任市委巡察机构副科职干部,试用期一年。
5. 朱秀坤,男,永丰镇人。1970年4月出生,1990年3月参加工作,1996年7月入党,大学学历。现任市纪委宣教室副主任,拟任市委巡察机构副科职干部,试用期一年。
6. 王 颉,男,安丰镇人。1978年9月出生,1997年10月参加工作,2003年10月入党,省委党校大学学历。现任市委第四巡察组副科级干部,拟任市委巡察机构副科职干部,试用期一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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